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16浏览次数:382

各位同学:

  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的会议要求,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。

  根据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,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如下:

一、时间节点要求

    1. 9月3日——9月11日,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制定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,并对外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。

    2.9月15日前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、评审工作程序及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。

    3.9月16日11点前提交申请材料,过时一律默认自动放弃申请(校外导师推荐表可以最晚9月18日9:00前交)。

二、提交的材料应包括

     1、申请审批表 (附件4:电子版+纸质版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,签字,仅限一页),电子版发:fenhuang@shmtu.edu。纸质版交科院办公室417A。

     2、支撑材料清单(自己单独附一页纸,清单中需列明第3点支撑材料中的内容)

     3、支撑材料:

(1)已见刊的小论文的原件、复印件(封面、正文、版权页),除见刊、检索、录用外的其他论文材料不予受理(录用需附发票或缴费证明并请导师在录用通知上签字);

(2)获得各项奖项、荣誉证书的原件、复印件;

(3)专利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仅指发明专利)等。

    4、校外专家推荐信(附件5),9月18日9:00前需将推荐信的原件交至院办。 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,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。

    5、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申报学业奖学金,但最后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兼得学业奖学金的一、二、三、四等奖学金,但条件特别优秀者,推荐至研究院申请学业奖学金特等奖。

 

由于时间比较紧,请大家抓紧时间填报材料,一旦错过时间或者材料不齐全者,一律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 

 

 

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

2019年9月11日

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
邮政编码:201306
最高日访问量:  
版权所有 上海海事大学 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